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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浙江农行的柜台异地转帐费用不合理

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的一个营业网点做了一回比较糟糕的上帝。

具体的需求场景:我有一张在吉林省办理的的农行金穗卡,在杭州要给杭州一家公司的账户转一笔款。

办理的过程遇到种种不快,尽量忍了。先说拿到的回执是”银行卡取款业务回单”,上面的交易类型是”现金取款“。手续费扣了 100 元人民币。这个 100 块还是超过我的预料的,这毕竟是同行异地转帐而已嘛,这个 100 元怎么产生的,为什么交易类型是”现金取款”呢?

先是咨询了农行的一个业务人员,她第一次告诉我收费标准是按照 1% 来收,封顶是 300 元人民币。可这样无论如何收 100 元是不对的,然后让我去找值班经理。值班经理爱搭不理的给我打印了一份收费标准的文件看,上面是 2003 年的收费办法 ,写着异地取款的标准,而且告诉我这个情况就是属于异地取款,可是那个文件上写着收费是按照 1% 的,而且没有封顶。

你们收费是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执行的? 对呀!说这个文档我可以拿走么? 该经理立刻变了脸色,不是都给你解释了么? 这是我们的内部文件,保密的,你不可以带走。只是个收费标准有什么好保密的? 那好,我拍几张照片总可以的吧? 用手机把关键的那一页拍了下来。

我回来上网查询了一下农行借记卡的收费标准,发现至少 2005 年与 2007 年各有一次费用调整。而我这个业务,我的理解应该属于”异地卡柜台转账支出”,而不是”异地卡柜台现金取款”(只有这个费用才对得上)。同事告诉我说,假设农行”定义”这个”转帐” 只限于卡与卡之间,你也没辙。

我第二次回到农行,要问个清楚。还是找到那个值班经理。对方见我有备而来,似乎也感觉有些难缠。我直接问她我的需求是不是应该属于”异地卡柜台转账支出”呢? 对方答”是”,我说那为什么柜台人员不给我选择这个业务类型,而选择费用更高的呢? 对方答不出,于是说现在现在可以给我重新办理。我说那是不是银行操作员开始的时候操作类型是选择错的?甚至是有意错的? 这时候给我办理转帐的业务员冲她喊了一句:”是对公的转帐”。然后这个值班经理立刻就改口了,说刚才给我办理的方式就是正确的,农行统一都是这么办的。要先把我的钱取出来,然后再汇款,所以有个”现金取款”的业务操作。”你确定? 刚才的谈话我录音了啊…” 旁边有个更刁的营业员插话,”录音非法,咱告他”,那值班经理想了想,”你还是和我们的主任说吧”。

主任也是个女的,相比之下态度还算不错,问了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最后告诉我农行借记卡的转帐就是卡与卡之间的转,如果是个人对公,就不是所谓的转帐,然后就给我解释什么银行内部是怎样的,各省之间又是怎么回事,什么总行上面的规定之类的,我算是”补习”了一下财务知识,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问如果办理一张本地卡先把钱转过来,然后把钱转到该对公账户上,费用也不超过 100 (办卡的费用加上转款的50块而已)? 这之间的成本差异跑那里去了呢? 而且,既然存在这样成本更低的途径为什么柜台人员收费的时候也不询问一下用户的意见,收费之前为什么不告诉客户? 客户直到最后才知道被扣了 100 元; 再者说来,收了 100 元,出示发票总是天经地义的吧? 请提供发票。

最后银行”让步”说,可以按照我说的方式办理,不过要先把这笔交易撤回,撤回方法呢,根据农行的业务规则,要收款方出示支票才可以…今天还有 15 分钟,如果你找收款方要支票,今天重新办理这笔业务来得及…说了一大通,可这不同样是不可能的任务么? 我要确定的是这个收费依据是根据什么来的,是不是正确的收费途径,又不是非要省这个几十块钱。简言之,我的这个需求就是”转帐”嘛! 那里有明文规定这不是”转帐” ? 给出标准即可。

从最开始的给客户出示陈旧的收费规则,不敢让人把收费标准拿走,到最后暗示类似的业务有更为优惠的操作方法,甚至答应用户可以重新业务操作……我个人严重怀疑农业银行的对类似业务的收费方式存在猫腻。服务不规范暂且不说,对于具体业务的定义绝对存在歧义,偷换概念,什么是店大欺客?

算算每个类似的操作多收 40 元,每天全省有多少类似的操作,加起来来要多收多少钱呢?

以前看到不少朋友发一些所谓的通过银行的”省钱”手段,好像沾了银行多大便宜似的。作为用户,有权利享受更低的费用政策,而银行这种给用户添加操作障碍、黑箱操作敛财的方式和吸费电话本质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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